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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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外乡人享受帮教“本地待遇”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钱美君

  本报讯 11月13日,瑞安市司法局会议室里,随着司法局副局长潘永良手中大红印章的落下,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与瑞安市司法局关于外省籍服刑人员帮教协议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我监服刑的一千多名在瑞安判决的外省籍服刑人员,今后可以和本省籍服刑人员一样接受社会帮教了。”十里丰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应军发高兴地说。
  近年来,随着监地合作的不断深化,浙江本省籍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一直在有序展开。但是,因为存在种种困难,针对外省籍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长期处于空白。因此,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年会上,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全省监狱系统必须加强外省籍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
  应军法介绍说,十里丰监狱外省籍服刑人员占押犯总数的50%以上。“以前,社会帮教都是本省籍服刑人员才能享受到的‘本地待遇’。这样,无形中在本省籍和外省籍服刑人员间树立了一种不平等的地域观念,十分不利于监管改造。”为此,今年以来,该监先后与义乌、瑞安、临海、黄岩等地区的司法部门签订了外省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协议,让地方司法部门担负起外省籍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
  服刑人员章某入狱前曾在义乌打工。在参与了义乌市司法局的社会帮教活动后,他由衷地说:“以前打工时,我们这些外乡人得到了当地的认可,成了‘新义乌人’。后来,我犯罪入狱,给义乌人民带来了伤害。可是,义乌人民不计前嫌,仍旧对我们这些外来的失足者伸出了温暖的手,还欢迎我们出狱后回义乌,这种胸怀、这份情义我绝不会忘记。”不少像章某这样的外省籍服刑人员都表示,在异乡还能享受到社会帮教,这的确出乎自己的意料。自己只有积极改造,早日新生,重回当地参与建设,才对得起当地政府和社会对自己的关怀。
  据了解,目前,全省所有监狱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常态化外省籍服刑人员帮教机制。长湖监狱、南湖监狱、金华监狱等还积极尝试与企事业单位、地方院校、社会团体、文艺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结对、帮困、法律援助、技术教育、文艺表演等形式,对大批外省籍服刑人员开展社会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